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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靈骨塔北市擬限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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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宸龍居士 周一 4月 05, 2010 1:09 pm

公立靈骨塔北市擬限期使用

公立靈骨塔北市擬限期使用 Tssd_logo 更新日期:2010/04/04 00:07 【台北訊】

納骨塔位未來可能也要「限期使用」?台北市政府正著手修改自治條例推動除葬制度,規定骨灰只能存放公立納骨塔一段時間,期限一到遷出或另做處理。

過去並未明確規定靈骨塔位使用年限。為建立除葬制度,二○○一年立法院通過修改殯葬管理條例授權地方政府可經議會同意後規定納骨塔的使用年限,期限屆滿依環保葬或其它方式處理。

不過,不同縣市有不同做法。桃園縣、高雄市考量建築物安全性及管理方便,將使用年限訂為五十年。

台北市以推動環保葬為出發點,打算趁著明年陽明山第二靈骨塔啟用前,修改殯葬管理自治條例,初步決定公立塔位使用年限廿或卅年。至於年限一到,是不得再存放,或環保葬,或繳費後再使用,尚在討論階段,預計六月前將草案送市議會討論。

台北市殯葬處副處長楊薏霖表示,目前富德納骨塔只剩四千多個塔位,空間不足,建立除葬制度是推環保自然葬的一種方式,也能讓塔位循環使用。

桃園縣也訂使用期限,桃縣府禮儀事務科長詹國華認為,都市化程度較高地區,較能接受環保葬,桃園縣接受度不像台北市那麼高,且桃園縣塔位使用率不如台北市。桃園是基於管理與建築物安全考量訂使用年限,如果五十年過後,民眾仍要存放祭拜,縣府尊重鄉鎮市公所決定。

研究殯葬制度多年、殯葬管理條例起草人之一的南華大學生死學系助理教授楊國柱認為,台北市公立塔位少,推行除葬制度「氣候應該成熟」。不過,前提是不再蓋納骨塔。

他舉德國多特蒙德市的除葬制度為例,當地規定置於塔內骨灰盒可存放五十年,期限屆滿將骨灰灑在塔外花園內,骨灰盒則陳列於塔壁上。

宸龍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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